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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侯磊 徐輝
  因催還款,將債務人帶至酒店、家中拘禁起來,誰知錢沒完全要回,自己卻觸犯了刑法。日前,山東省臨清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將劉傳倉批准逮捕。
  2010年,臨清市的白某在一次飯局上結識了劉傳倉。白某以做生意為由向劉傳倉借款100餘萬元,並許諾3年後連本帶息全部歸還。但是3年後,白某因經營不善無力償還。
  劉傳倉一氣之下於2013年8月將白某從臨清市帶至自己所在的茌平縣,將白某拘禁在一酒店內。後因有人替白某擔保,劉傳倉將其放回。2013年9月,劉傳倉又將白某帶到自己家中,並找人看管,最後白某的朋友代付了10萬元錢才將其放回。
  後經人舉報,劉傳倉被公安機關抓獲。 (侯磊 徐輝)  (原標題:催人還款不擇手段 非法拘禁觸犯刑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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